关于举办上海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5  沈荣富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内〔2014〕45
 
 
关于举办上海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本科课堂
教学竞赛的通知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为了促进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校教育质量考察与评估办公室、教务处、妇委会和工会联合举办"建功立业在讲台"上海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竞赛。现将本届教学竞赛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本校45周岁以下的教师。
二、参赛内容:参赛教师按本科教学计划规定所开设的课程(课堂教学内容)。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本届教学竞赛分推荐选送、初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推荐选送阶段:2013-2014学年春季学期
推荐要求:各学院(系)在综合考虑青年教师的师德、教风、教学水平和教学态度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推荐,并对推荐人选(2人以上)进行排序。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青年女教师。
推荐名额:青年教师30人以下的学院(系)可推荐1人,青年教师31人至100人的学院(系)可推荐2人,青年教师超过100人以上的学院(系)可推荐3人参加学校初赛。
时间节点:各学院(系)应于2014年6月10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报校妇委会;将参赛选手的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于开课学期第一周告知校妇委会,以便协调安排相关听课考评事宜。
第二阶段-初赛阶段: 2014-2015学年秋季、冬季和春季三个学期
初赛贯穿2014-2015学年秋季、冬季和春季三个学期,由校教学质量考评办和教务处负责实施安排。校考评组专家将对各学院(系)推荐出来的参赛选手进行随堂听课考评,并组织一次学生课堂评教。各学院(系)可推荐2-3位同行专家(或教学名师)由考评办安排参与听课考评。考评办将根据考评组专家、同行专家(或教学名师)以及学生评教的综合意见选拔出参加学校决赛人选。
第三阶段-决赛阶段:2014-2015学年夏季学期
决赛按学科大类举行,邀请考评专家、同行专家和教学名师以及部分青年教师代表担任评委现场打分,评选出本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优胜奖。
四、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本届竞赛设优胜奖一、二、三等若干名。另设教学竞赛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表彰在教学竞赛过程中组织认真、程序规范、结果公正、成绩显著的单位。
教学竞赛优胜奖将记入青年教师个人进步档案,三年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本科课堂教学评价的考核,并作为学院(系)当年评选优秀教师的参考因素之一。
教学竞赛评选结果(包括优胜奖和组织奖)同时作为学院(系)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之一,记入上海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状况白皮书。
联系电话:66132733 66135091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大学青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竞赛推荐表(点击下载
 
                        
 
                           上 海 大 学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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