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大学评估机构联手合作

发布时间:  2007/11/15  沈荣富   浏览次数:   返回

  2007-9-14 :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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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振国)日前,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与日本国大学评价与学位授予机构在上海签署谅解备忘录。该中心主任刘凤泰说,这是中心成立以来与国外评价机构签署的第一个合作协议。他说,双方本着推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进一步发展方面共同的责任与宗旨,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建立起合作机制,共同建立平等合作伙伴关系。
  合作主要内容包括,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互派专家以观察员的身份参与对方评估;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开展质量保障项目,互相推介经过评估认证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联合研究,共享研究成果,向国际推广;为双方员工的进修提供机会等。

  日本国大学评价与学位授予机构的前身是于1991年建立而成的学位授予机构,2000年,经改组并更名为大学评价与学位授予机构。

  有关人士称双方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必将有力地促进双方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领域的交流,为促进中日双方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会见了日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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